3月15日,“数据知识产权地方试点工作支撑项目”推进会在中国政法大学成功召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周立权、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秦元明等领导与专家莅临中国政法大学,会议由秦元明副局长主持。
会议伊始,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就课题研究的背景及出发点进行介绍。时建中指出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数据二十条”)中提出的数据产权完成了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需要在此基础上对数据产权制度进行细化落实。“数据二十条”同时提到,制度构建要符合两个特征,一是适应数据特征,二是符合数字经济规律,以保障国家安全,彰显创新和发展。数据知识产权是数据产权的一部分,数据知识产权的构建应当顺应数字经济的规律、数据的规律、技术的规律和法治的规律,这是本次课题研究的出发点。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郜庆副教授对项目情况进行工作汇报。郜庆副教授针对数据知识产权支撑项目的项目内容及目标,主要围绕厘清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范畴、完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制度、探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路径和基础制度、促进数据知识产权交易运用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汇报。郜庆副教授重点提出了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三种不同方案,一是扩张解释现有知识产权客体概念,二是创设一类全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客体,三是借鉴知识产权制度,设计提供专门立法保护。郜庆副教授还结合欧盟、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经验,进行了比较分析。
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顾昕介绍了数据知识产权相关的研究成果。顾昕提出,数据要素流转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在遵守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促进数据资源合理流动。传统的产权规制路径已不适应数据时代产权客体的性质变化,需要探索构建适应数据要素特性的新型产权规则。他提出,数据的特征和知识产权客体具有相似性,在知识产权框架下建立数据产权规则在制度成本和实施方面都是最低的,应当在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下探索设立新型的数据知识产权制度。他强调,只有符合条件的数据集合、经过一定处理、有一定价值、未公开的数据集合才具有可客体性。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郎佩佩对数据资产登记与交易的实践现状进行了介绍。郎佩佩提出数据资产登记具有交易所通用的三个核心职能:登记、交易和结算,这是数据确权的前置性要求。她介绍了当前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登记的四种模式,即登记备案上链码、数据资产登记凭证、数据资产质量评估报告与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报告。并且针对当前数据资产登记与交易的实践现状,提出了对公共开放数据形成的数据产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后形成的数据产品、政府委托合同形成的数据产品等该如何登记的问题。
会议专设了专家研讨环节,以项目研究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为导向,围绕数据概念的厘清、数据产权保护路径以及数据知识产权制度的构建展开研讨。该环节中,中国政法大学的王立梅教授、张凌寒教授、焦海涛教授、陶乾教授、王煜婷讲师、刘水美讲师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郝青处长、李春玲处长、张桂梅处长、国家知识产权局研究中心首席专家顾昕、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姜新华进行了热烈研讨。
研讨过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总结,课题研究的主要目标是从应然的角度出发,研究现实的问题,提出面向未来可能的解决方案。他提出,数据开发利用产生的新现象需要新的对策——数据知识产权。寻求数据知识产权研究拐点的路径有两条:数据和知识产权制度路径。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着重关注两个问题:其一,明确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在推进数据资源有效运用方面的作用;其二,通过数据的分类细化,明确可以适用于知识产权的数据类型和产品。
最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周立权对项目提出几点要求。首先,针对课题的创新性要求,希望课题组能研究如何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推动数据流动;其次,针对课题的制度实用性要求,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将会在地方开展试点工作,需要注意与社会实践相接轨;最后,周立权副局长对课题的结项成果表示十分期待,希望课题组圆满按时结题。